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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石县政法业务大楼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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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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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政法业务大楼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灵公交字(2013)043号
招标方案核准号:
1、招标条件
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灵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对灵石县政法业务大楼信息化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政法业务大楼信息化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灵石县静升新区
2.3、项目编号:灵公交字(2013)043号
2.4、资金来源:县财政全额投资
2.5、概算投资额:总投资1378.0603万元
2.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035199317 0354-7618101
4.2请拟参加投标的企业授权代表于上述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售予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6)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7)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8)规费核准证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二套完整清楚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
5.2开标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共灵石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周 敏
电 话:0354-7623536
备案单位: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4-7618639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范女士
电话:0351-5653606 18035199317
传真:0351-5653606
E-mail:sx9317@163.com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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