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一期)净、配水厂配电室项目招标公告
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一期),已由京发改[2012]1073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一期)净、配水厂配电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一期)净、配水厂配电室项目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部分自筹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提交下述资料): 1、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有效年检);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近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施工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8、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依据延纪发[2012]10号《关于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洁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需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14年7月2日。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9:00—17: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南街35号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晶 手 机:13810948667 邮 编:102100 传 真:69108118 备注:报名单位提前打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