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招标代理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PQGR001 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的设计、工程监理、管网及换热站土建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重要材料等。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比选文件收费标准: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3)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拟到本项目任职的招标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5)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实行市场禁入(提供具备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6)外省招标代理公司中标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 6 月 16 日至2015年 6 月 18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领取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平泉县白庙子村 邮 编:067500 联 系 人:周艳阳 电 话:0314-6200586 业主单位名称: 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周艳阳 地址: 承德市平泉县白庙子村 邮编: 067500 电话: 0314-620-0586 传真: 0314-620-0586 电子邮件: lhrlz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