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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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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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d20151209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实 施 地: 太原市 开标时间: 招标方案核准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字[201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对上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兴南街11号,建筑面积为75000㎡,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室外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26270㎡,包括给排水、消防、雨水、采暖等各种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附属建筑物有4个传达室、室外围墙、水稳沥青路面、停车场、草坪等。投资额约19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报名。 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企业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3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发售地点: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六、开标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4137988 联系地址: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邮 箱:hxdzb126@126.com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 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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