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第12包、第14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拟对2016年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16年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2.2招标编号:CFDHW1604120051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供货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2.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3.标包划分标包 招标内容 数量 备注12 JP70举高喷射消防车 1 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且具有与投标车辆一致的公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DG54型多功能智能型登高平台消防车 1JP18/PC18型多功能破拆消防车 1DG32型多功能智能型登高平台消防车 114 消防宣传车 1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4.6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人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 5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报名并领取文件。5.2 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实行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5.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整,且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高瑞涛 联 系 人:郑兰香 胡鹏联系电话:0351-6573022 电话/传真:0351-7770789地 址:太原市前北屯路20号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