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气重金属监测设备采购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气重金属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6HG2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气重金属监测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如非所投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该产品的经销或代理资格(由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支持函或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招标文件。 注:标书款账号信息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帐号:01078800027349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09:30 (注2016年6月2日上午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成业路2号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2031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传真:0757-22366178 邮编:528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333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