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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日照至仪征原油管道增输改造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环保绿化|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日照至仪征原油管道增输改造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日照至仪征原油管道增输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化发展计划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中国石化计项[2013]104号。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本次增输改造工程是在现有日照、东海、淮安、观音、仪征五座输油站场预留位置增设必要的输油设备、配套工艺管道和设施,以及供配电、自控、通信、土建、消防、暖通等配套系统的扩容改造。同时增加日照港二期码头卸油接入日照商储库和中转库现有的24座储罐,并配套进行工艺、电气、仪表、土建等系统的改造。站外输油管道和配套的通信、阴极保护等系统维持现有设施不变。输油处、抢维修中心、调度控制中心、各输油站人员和车辆等全部依托现有,不考虑新增。各输油站和调度控制中心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生产设施。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投资:已落实。
2.3项目的建设周期:计划开始时间2016年4月10日,结束时间 2016年12月30日。
2.4本项目环境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直至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止。
2.5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2.6.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工作(不限于此)
(1)参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交底,熟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掌握项目环境保护对象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了解项目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环境敏感区点作出标识,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补充和优化建议。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制定环境监理核查计划。
(3)审查施工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环保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组织首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提出环境监理目标和环境监理措施要求。
(5)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可行。
2.6.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不限于此)
(1)审查环保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资质,核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和施工区环境敏感点,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项目环境保护对象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监理。检查和监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情况,施工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②施工期生产和生活污水的环境监理。内容包括来源、排放量、水质标准、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污水排放标准。
③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的环境监理。包括施工废渣、生活垃圾的产生与处理,监督固体废物处理的程序和达标情况,保证工程所在地现场清洁整齐,不污染环境。
④噪声控制措施的环境监理。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应按环评文件要求进行防治。监督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重点是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施工,必须避免噪声扰民。
⑤野生动植物及生态保护措施的环境监理。监督各种迁移、隔离、改善栖息地环境、人工增殖等各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人群健康措施的环境监理。监督生活饮用水安全可靠,要求建设单位预防传染疾病在施工人员中传播,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安全及卫生条件等措施。
⑦施工期危险化学材料管理的环境监理。监督危险化学材料的放置场所、使用行为和处置方法措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危险化学材料的安全使用和处置。
⑧核查落实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的变更审批意见。
⑨对环评文件未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充。
(3)工程建设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工序和环节的环境监理。包括土石方工程、储罐基础工程、道路施工工程中的土地开挖过程;车辆运输过程;取土场的建设过程及建设达标情况;取、弃土场防护恢复措施及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保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便道修筑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带或敏感点施工;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及水保措施等。
(4)根据施工环境影响情况,组织环境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行使环境监理监督权。
(5)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监理工作指示,并检查环境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
(6)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项报告。
(7)组织环境监理工地例会。
(8)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2.6.3环境监理施工交工阶段工作(不限于此)
(1)参加项目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评估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建设,评估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施工环境问题提出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3)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是否达到要求。
(4)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内容、时段、环境影响因素、具体的减缓措施、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完成情况及结论等。环境监理报告应按照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要求上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在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准入单位名单内的甲级监理机构,监理业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类业务。
(3)2013年以来,独立承担已通过建设项目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交通运输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至少2项,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同时还具有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的环境总监理工作的执业业绩。
(5)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7)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6月17日- 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购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企管处。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开标会议当天递交
6.2截止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会议楼第三会议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会议楼第三会议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徐州泉山区翟山新村;
邮编:221008;
联系人:符骏;
电话:0516-83453285;18905210006
传真:0516-83453285;
电子邮件: fujunxp@126.com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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