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太平镇)-A段、B段招标公告招标代码:04272018050140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发改字[201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太平镇)-A段、B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太平镇2.2合同估算价为 1767万元。2.3招标范围:太平镇A段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和建成区块污水管网和泵站、B段裕民花园区域污水管网和泵站。2.4工期要求:2018 年4月 1日开工至 2018年 6月1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4. 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月 13日至 2018 年2月 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4.2投标保证金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6.5 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年2月14日至 2018年2月18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10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盘山县县城内联 系 人:刘超电 话:0427-3150012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营口市站前街联 系 人:张欢电 话: 0417-3827055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303873417488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