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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抽水蓄能电站断掌凹安置区边坡防治、土地整理、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抽水蓄能电站断掌凹安置区边坡防治、土地整理、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由 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在断掌凹安置区周边范围开展3个边坡支护区域防治;土地整理20.6亩,新建渠道和生产道路各3条;建设道路843米(路基7米,水泥路面6米)等3个附属设施项目;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3招标参考价:6097.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5852.82万元,勘察设计费:244.74万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龙村镇翻新村滑石坑; 2.5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承包方式:建安工程按实结算下浮6%;勘察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结算下浮40%;设计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结算下浮40%;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须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4家(包括4家)。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地质灾害治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或地质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4)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省内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注:地质灾害治理设计企业不需要办理)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1)自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4. 资格审查要求 4.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1、2、3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1、2、3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1、2、3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资质证书除外)、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报名资料)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附件1)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12)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管理班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盖章后再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并由各联合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2 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7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人于2018年4月28日至5月7日09:0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工作日)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 年5 月17日8:30时--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应出具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盖章): 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十一楼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2198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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