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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天馆乡天馆村撤并村通畅工程(梅子水-火石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酉阳县天馆乡天馆村撤并村通畅工程(梅子水-火石堡)(第二次),起点为梅子水(接S304线),止于天馆村火石堡,路线全长8.96公里。按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荷载公路II级,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为1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4.5米。每公里设5个错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业绩。 (3)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的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8年 9 月 18 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21 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提交。 4.3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递交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 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0 日10时。 5.4 开标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酉阳县天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34030734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兴盛大道梧桐郡D1栋 联 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527598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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