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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李渡生活垃圾处置场封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李渡生活垃圾处置场封场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2018]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明家湾村尖山四组。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封场面积为19320m2,封场覆盖层主要防渗材料为1mmHDPE膜。填埋气导排与燃烧系统设置18只导气石笼井,并利用DN110及DN160HDPE管道连接至燃烧火炬燃烧排放。封场排水沟共1100m。调节池整治工程包括重新设置调节池地下水导排系统及更换防渗膜,地下水采用碎石盲沟中铺设穿孔管的方式铺设,调节池防渗膜采用2mmHDPE膜,更换面积为2154m2。调节池采用2mmHDPE作为浮动盖系统,膜使用面积2154m2。地下水整治工程采用污水截流渗井方式降低地下水污染,共设置一座截流井,尺寸为8╳4╳8m,收集污水利用水泵抽至调节池统一处理。建安投资约800万元。 2.3工 期:18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收集池、渗井、渗滤液抽吸池、燃烧火炬钢棚、总平图、电气工程、工艺管道及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番 电 话:023-721802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7221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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