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行 业 |
|
|
|
 |
企业展示 |
|
|
 |
广告 |
|
|
|
| 项目名称: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一标)(网)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 |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 项目所属行业: |
设计监理 |
| 发布日期: |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一标)(网) 投资项目代码:2504-360430-04-01-429320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一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一标),招标人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范围内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含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 2.2建设内容: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 2.3招标控制价:约306万元。(每座山塘按不高于6000元计取)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研批复后10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后续施工图设计满足业主施工进度要求。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含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严重失信 ”或者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第(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