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服务项目项目概况泰和县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Y-ZFCG-[2026]第6号项目名称:泰和县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最高限价:2000000.00 元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吉购2026F000208429 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 1 批 3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作业,2026年12月15日前实施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是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承接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