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行 业 |
|
|
|
 |
企业展示 |
|
|
 |
广告 |
|
|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 |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 |
| 发布日期: |
|
德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德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XZFCG-2026-01# 项目名称:德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42500.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6F000209478 德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其他医疗设备 1 项 3442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提出供货要求的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注:1、本项目依据德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德财字【2023】103号文),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格式见附件2-2),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供应商,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材料。 6)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