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灌区服务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采购项目项目概况高安市灌区服务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6-023项目名称:高安市灌区服务中心2026年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150000.00 元最高限价:3517574.87 元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2026F000211231 水库管理服务 水库管理服务 1 项 41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扫描件】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